案件名称:李某vs甲、乙、丙公司合同纠纷案
承办律师:陈新平、战海亮等正标律师团队成员
案件突破:主债务人甲公司全额支付款项,乙、丙公司连带担保支付甲公司债务,充分保障
案情介绍:
2022年,甲公司为市政设施建设募集资金用,对外发行“贵州甲债权资产转让项目产品”,该产品以认购人向甲公司缴纳认购资金、甲公司按约支付利息并按期归还认购资金方式进行,且乙公司、丙公司分别为该项目产品作了担保。李某于2023年在甲公司购买“贵州甲债权资产转让项目产品”,并签订了《认购协议书》,该协议书“认购及投资收益分配”载有“兑付安排:发行人于产品到期日将应兑付本金及收益向投资者进行划付。如发行人未按期还款,将由本产品的担保人在到期兑付日的后5个工作日内将应兑付本金及收益足额划转至产品投资者的认购银行账户”。后李某缴纳了50万元认购金,甲公司对李某认购金额发放了《认购确认书》,载明认购资金50万元,认购期限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9.2%,后甲公司对50万元认购款及相关收益一直未予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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