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周学兵律师代理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经不懈努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终止侦查决定,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8月,当事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某公安局取保候审,并被告知因未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刑事谅解,后期法院可能会判处实刑。
当事人及其家属在案件发生后,委托我所律师办理此案。委托中,当事人与家属情绪低落地向辩护人表明,尽量争取缓刑。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提交了辩护意见,表明(1)本案属于意外事件,不应当追究高某刑事责任。(2)本案罪名错误,不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应当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3)即便构成犯罪,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也已过追诉时效。(4)被害人家属已获赔偿。
2025年9月,案件仍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辩护人第一时间进行阅卷,深入分析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并撰写了详尽法律意见书。为了充分阐述观点,辩护人多次与主办检察官沟通,后检察院拟进行公开听证,但被害人家属以不谅解当事人为由拒绝进行听证,听证未能进行。但辩护人并未放弃,又多次与主办检察官沟通,对本案当事人行为的定性、罪名的认定、追诉时效届满与否等充分地表达意见。峰回路转,检察机关终于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又回到公安机关后,辩护人又多次与办案民警、负责人沟通陈述意见,经过漫长的等待,最终公安机关采纳律师意见后将案件终止侦查,并对当事人解除取保候审,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次案件的成功代理,不仅体现了我所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更展现了律师团队对每一个案件认真负责、全力以赴的态度。未来,我所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精神,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